相关问答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地址:A市B区C大街28号,电话:56542。法定代表人:刘,A市电冰箱厂厂长。因原告宋诉被告A市电冰箱厂产...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答辩人:李,男,汉族,19年9月6日出生,区地税局工作,住市区。答辩人就上诉人提出返还原物纠纷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属于公民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引起的返还原物的侵权纠纷案件,并非单位内部分房纠纷,应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非法侵占诉争房屋的事实认定清楚。 二、答辩人名下只有诉争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唯一一套房产,上诉人凭空捏造所谓答辩人与前妻骗取其他公房以及用非正常手段办理诉争房屋所有权的事实纯属乌有,也与本案审理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不再赘述。 三、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审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但是上诉人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企图永久占有答辩人的物权。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的今天,答辩人相信正义一定能伸张,违法一定会受到制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岳阳市******饲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区。 法人代表:周******,该公司董事长。 因林******诉岳阳市******饲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被告与原告已有五年以上的业务关系,从未发生过任何的争执。但在xxx年上半年,被告发现原告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被告于xxx年7月6日将原告的该批产品取样寄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进行检验,其结果如被告所料。不仅多项指标都低于原告承诺的标准,还有砂土、棉籽等掺假现象。被告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原告。原告称这只是取样的这袋有点问题,那是工作人员在扫地时将残渣倒进去了,并要被告另开一袋再向另一检验中心送检。被告于xxx年7月31日将原告的该批产品又取样寄往四川省饲料监察所进行检验,其结果仍旧与原告所承诺的质量指标相差很大。被告将这一情况再次通知了原告。在xxx年12月2日在与原告结算时,原告对其产品的质量问题并没有异议,只是要求少扣点钱。经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在121492元货款中,被告向原告支付85000元,余下的货款作为原告检验费用的承担和质量问题的扣除。至此双方货款两清,原告并在《领款凭单》上注明:“09.12月前账清”字样。以上是对民亊上诉状的答辩状样夲
答辩人(被告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被答辩人(原告人):地址:法定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答辩人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答辩事项: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第一、答辩人不属于刑事侵权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______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答辩人与被害人蔡某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2、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侵权,原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也就失去了法律前提。第二、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来自于_________的非法行为,与答辩人的的行为之间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第三、答辩人对受害人的死亡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愿意做出相应的补偿。第四、原告人提出的______万元赔偿缺乏法律依据。原告人要求答辩人承担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计_______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抚慰金应当被驳回。此外,原告人没有提出明细的费用清单和相应的数额依据,其具体数额难以确定。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但是,本着解决社会矛盾并抚慰原告人的原则出发,答辩人愿意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尽自己的努力作出相应的补偿。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要进行签辩,就需要一份答辩状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写的时候就要把所有的事实与理由注明清楚,这样才能确保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请求,所以,一般在收到诉讼状的时候就要及时应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8人已浏览
1,443人已浏览
909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