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小额借款合同可能是金融借款纠纷,也可能是民间借贷纠纷。2、区分小额借款合同的类型,主要看提供资金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还是其他民事...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其它组织,除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社等金融企业、其它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属于,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而之所以有人认为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有所区别,是因为一般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相对比较简单,例如一张借条,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机构的放贷合同都比较详细和规范,因而导致认为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两回事。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借款合同亦然。
司法解释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负责人:某某;职务:行长。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61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登封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住所地:登封市卢店镇朝阳路中段东侧。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男,身份证号某某,住登封市嵩阳办百花巷1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女,身份证号某某,住登封市嵩阳办百花巷1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