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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少从系统论的角度对毒品问题以及打击毒品犯罪问题进行关系研究,无论是从控制毒品蔓延的角度,还是从打击毒品犯罪的角度,都是孤立的研究,相互...
股权执行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投资权益和股权区分不明的问题; 2、对被执行人投资开办的下属人执行的问题; 3、执行股权与公司特属股权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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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往往不乏制度,关键是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最主要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传达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无章可循”。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传达到位,也难以得到执行并发挥其作用,如果未能及时有效地传达有关制度,就会造成“无章可循”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没有组织对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对制度理解、把握不够,会出现理解的偏差和行动上的懈怠,导致积极性不高、落实效果不好。 二、执行意识差,执行文化缺失,造成“有章不循”。在执行过程中总是患得患失、缺乏全局观,习惯于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执行力差,使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这就是公司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机关立案只是代表者会对检举的材料进行调查,但是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也不可能用网上追逃的。公安机关对于拒执罪立案了以后却不上网追逃这是很正常的,不上网追逃是因为还没有确认了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如果当事人就在本地没有逃跑的话,也没必要上网追逃。
1、刑事追赃缺少制度制约。 2、司法资源配备不能适应追赃需要。 3、刑事追赃程序运行封闭。 4、刑事追赃缺少监督制约。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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