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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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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死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从以下几点予以分析。一、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事人违反交通法规的具体情况来定的,如果死者生前确实因为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就应该认定其承担责任。二、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无论是谁都受到交通法的制约,违反交通法规就应承担责任,并不能因当事人死亡就可以免责。三、交通事故的处理核心问题就是认定事故责任,并依照责任的认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因为责任人已经死亡,应不再追究责任,就会使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也可能会加重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害。所以,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死亡,只要已认定其确实生前因违章行为造成事故发生的,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死亡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损害赔偿的顺序。交通事故赔偿程序通常按照正式程序和时间处理,特殊情况可分为特殊情况处理。交通事故谈判原则:一是以客观事实和双方责任为基本条件。首先要搞清楚双方责任过错与责任的比例,按照赔偿标准计算金额。但是,听取双方的不同意见,理解双方的不同意见,正确客观地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营造和谐氛围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2、纠正偏见,调解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应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损害赔偿。但由于文化水平、世俗偏见等原因,当事人往往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甚至在调解前戴上有色眼镜。调解时要规范调解笔录,调解前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有条件的,应当在墙上张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赔偿办法,让当事人明白调解是公事公办,有法律法规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最佳调解结果省时省力,有利于事故双方尽快摆脱交通事故的噩梦。调解双方的心平静气。而且诉讼是漫长而复杂的,是绝对不能采用的方式。第三,重点是履行赔偿义务。在调解过程中,必须注意一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和履行方式。四、换位思考保证双方利益引导事故双方在认识和考虑利益关系时,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也就是说,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劝双方退一步思考,也要想象对方是如何考虑自己的利益的。调解的方法和技巧:(1)调解时间的选择和调解的提出:调解应尽可能选择在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毕,车辆等财产损失应由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伤害等伤口应在法医鉴定完全愈合后提出。还应注意提出的方法,交通事故相关办案人员应主动通知双方。如果一方想调解,也应向办案人员提出请求,办案人员应通知对方。(2)调解地点的选择最好在交警队。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地点一般不能选择在一方家中。调解参与者由各方当事人选出一至两名代表参加谈判,其他无关人员应劝离谈判现场,以免影响谈判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的人员结构(指当事人只有两方时的情况)最好是三到五人,即双方本人,加上其代理人或懂法律事务的亲友。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如果真的有刑事责任,那么积极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以及缓刑等才是关键。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情形,可能赔偿以下多个法定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等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广东-清远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在哪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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