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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一是不按破产程序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担保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依靠担保物来保证债权和经济价值。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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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一是成立条件不同。根据双方的约定,留置权直接由法律规定。 二是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移为要件,但质权只在设定时转移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 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量权的目标包括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质权当然可以行使质权;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留置权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 5、消除不同。质量权不会因为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被消灭。 法律效力:留置权效力优先。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例如刚列举的洗车的案子,车行是基于修车合同占有车辆,并基于维修行为就修理费对车主享有了债权,车主未按时支付修车费,车行有权留置车辆并优先受偿。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债权优先受偿权有以下规定:1。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2、债务人或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辟谣】优先购买权是形成权吗?真相:是的分析:所谓形成权,是指法律赋予的权利人仅凭自己的单方面行为就能发生、变更和消除法律关系的权利。当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可以排除卖方将标的物出售给第三人的可能性,使其与卖方形成买卖标的物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形成权。同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以同等条件为前提的,所以优先购买权是附条件的形成权。【提醒】债权优先受偿权的顺序是什么?债权优先受偿顺序如下: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拍卖、出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清偿谁的债权。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格按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登记前于未登记的赔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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