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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招标人纳入药品购销合同的中标候选品种为中标品种。中标品种确定后,经办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建立和完善医药商品电子商务系统,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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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的政府定价药品,按照规定的采购药品零售价作价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临时零售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在收到经办机构报送的备案文件15日内,核定中标品种的临时零售价并对社会公布。从价格主管部门公布临时零售价之日起,招标人和本行政区内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在14日内开始执行临时零售价。招标人集中招标采购的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也要按上述原则核定并执行。
对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不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暂不实行集中采购。各地应建立公开采购制度,规范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采购行为。
综合评价是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综合应用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前,应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定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定性评价原则,同时确定定量和定性评价的结合方式。通过定量评价,将不同品种依得分多少排列,选择得分最多的35个为入围品种。通过定性评价,将入围品种依得分多少排列,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品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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