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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变更怎么办应当分情况讨论:如果是出租人换了,不影响承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合同,现出租人不能侵犯承租人的用益物权,而且必须执行承租人与原...
你这个问题很具有典型性。因换房中间出的差错导致的纠纷在京沪比比皆是。你这个案例,可有两方面的诉讼。1是起诉你看上的房子的产权人违约,这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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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代开,涉及退库税款较麻烦r所以税局不愿作废重开r可以找科长局长协调一下r应该可以的
1,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2.企业退税资料收文本(印鉴变更登记栏填好盖章) 3.在退税申报系统或国税网站打印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法人私账、公账) 4.打印变更申请说明,不可手写(需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前后的银行支行、账号、法人私账、公章)
万一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什么是作废条件?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发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该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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