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6条第2款规定...
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样,是法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是一样的,是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或者代理人来实现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取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法人设立等的审查批准,不同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法人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就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自然人有很大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自然人的权利能力通常没有多大差别,基本上是相同的,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取决于成立的宗旨和任务,差别可能是很大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如婚姻、收养、继承等,而某些民事权利能力只有法人才能享有,如烟草、黄金等只有法人才能经营。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三、八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6岁以上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实质是由法人通过自己的意识和行为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设定和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的资格。因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人实际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状态,是一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状态。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这种可能性要转化为其行为能力这种现实性,则需要国家赋予其相应的行为资格或者说对其从事相应活动的许可。那么,这就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这种可能性完全转化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这种现实性,这就是“完全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二是由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到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转化遇到内部或外部的障碍,转化不完全或完全没有实现转化,这就是“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或“无行为能力”的法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567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