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省劳模实行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待遇。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附件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
省劳模实行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待遇。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附件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 (二)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劳动模范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三)1956年至1964年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 (四)市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1990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20元。 (五)1955年至1965年市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的,按其中最高一档标准计发,不重复享受荣誉津贴。
2008年1月4日,《公务员奖励条例(试行)》(中组发〔2008〕2号)发布后受到表彰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应享受的待遇包括4项:即发放1万元奖金;在职时可以奖励晋升一级工资或工资;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退休后每月享受80元荣誉津贴。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2人已浏览
1,384人已浏览
2,819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