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
没有死亡证明,如果有火化证明可以先到民政局办理丧偶登记。办理完毕后,再办理再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你咨询的离婚未再婚证明如何办理流程,1.首先,需要到居委会所在地去开具一个自己未婚的介绍信,这份介绍信是民政局会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而这个介绍信的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还有籍贯,还有就是重要的公章。 2.带上居委会开的介绍信还有带上自己身份证以及户口本,还需要其复印件,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 3.再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在那里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然后你得拟填,要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你所说的“未再婚证明”是没有的,只有“未婚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俗称为“单身证明”,请到你目前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逐步推进实施,例如上海市已经确定10月1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需求者可由部门之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奔波。
未再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未再登记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 未再婚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已出境的应提供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通行证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的结婚证明(可由民政部门出具结婚证明书)及离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及生效书)或配偶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判决书。 3.当事人档案所保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再登记结婚的证明。 应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如有两次以上婚姻,则只需要提供最近一次的有关证明材料。 2.当事人离婚或配偶死亡后,有出境记录的需先提供境外的未再婚证明。 申办未再婚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向住所地的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则可委托他人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9人已浏览
659人已浏览
720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