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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
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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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受到事故伤害后,工作单位在第一时间的电话通知或3天内书面向工作经营机构报告,填写了《工作人员就诊申请书》的报告经营机构。以下劳动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动力鉴定中心)认可的工作医疗期间,康复期间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作医疗费用的清算范围:1、工作保险投保人在工作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工作相关门(急)诊察。住院医疗费用。2、工伤保险投保人工伤事故发生后,遵循附近应急原则,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工伤直接相关门(紧急)诊察、住院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工作上发生当天的门(紧急)诊。工作发生当天起7天以内的住院费用。3、工伤保险参加者因公务出差.派遣学习.在异地工作,国内本统一区外发生的工伤直接相关门(急)诊.住院医疗费。
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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