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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渭南公积金提取所需的共性资料: 1、《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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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除依法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一)退休、退休;(二)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申请销户的;(3)由于企业转制,员工一次性买断工龄安置;(四)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除依法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办理非销户提取:(一)购买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住房)不超过三年(从首付之日起计算);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期限为两年内办理过户手续;(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三)无住房支付房租的缴存地;(4)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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