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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登记表原件丢了,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帮忙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态度诚恳一点,用人单位通常会同意重新给...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办的。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一份,如果劳动者的合同丢失,可以复印用人单位的;如果用人单位的合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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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到原用人单位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劳动者申请从教津贴,因为本人劳动合同丢失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影响从教津贴审批的。劳动者可以到原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复印单位留存的劳动合同文本,经用人单位签署“复印属实”,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原单位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丢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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