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注册登记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可以在品种权授予前修改或者撤回品种权申请。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品种权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根据互惠原则,依照本条例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1,010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