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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中未实现买卖,只涉及购房认购金的管辖在哪

2022-10-05
如果买卖合同没有写明认购房屋的面积和房号,由于合同双方对买卖的主要标的物约定不明,这么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只是份买卖房屋的意向合同,并不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交付定金,为履行合同义务作担保的,如果将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则,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是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担保,也就是说合同约定了交付定金一方必须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买方如果不与卖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违约了,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根据提问朋友的陈述,这个合同中所交付的定金,担保的是买房,但担保的合同义务并不明确(无购房面积和地址),并不具有合同法中“定金”的担保性质,所以并不适用合同法中的定金法则,应按预付的房款进行处理。交付定金一方如果不愿意购买房屋,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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