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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
需要携带以下的证件可以变更分公司的负责人: 1、申请书,在工商局索取填写。 2、身份证,经办人和负责人的。 3、委托书,现场填写。 4、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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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分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如下: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1、准备所属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注册代办机构代办的,同时提交企业注册代办机构营业执照。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全部复印件。5、挂靠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免职文件,即新挂靠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和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证明。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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