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征收房屋的补偿通常有: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房屋装修费、被征收人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
征收未办理过户的房屋时征收补偿款该给出卖人。征收房屋时房屋已经进行交易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征收部门仍应当对房屋出卖人给予补偿。根据《国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收房屋是否对土地进行补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即房屋偿取决于你的房屋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土地和房屋是有补偿的,其评估价格类似于当地房地产市场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农村征地拆迁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没有补偿,只补偿地面上建筑物的价值。但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单独划地让你盖房子,或者集体统一盖房子,按人口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房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因此,被征收人主要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了解房屋征收决定。而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有多种途径,前些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张贴于征收地的公共场所。近年来,随着新兴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兴起,以及许多不在当地工作的人,许多市、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不仅张贴在征收地的公共场所,还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和报纸广泛宣传。比如某市人民政府因旧城改造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不仅在征收现场张贴房屋征收相关事宜公告,还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征收房屋的补偿通常有: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房屋装修费、被征收人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