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抚养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存在虐待子女情形、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抚养的。法院会根据抚养人的生活情况、抚养情况、抚养能力子女意愿进行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男女双方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效力的。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所以,变更的抚养权协议只要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1,有法律效力的 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