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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简单的说,谁交房租谁受益如果你能证明与爷爷共同生活并且支付房租的话自然承租人就是你,向你所说的,这个问题不是遗产分割问题,而是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这面涉及到的是在此处房屋户口下的人员的利益,这样的话目前所在房屋中生活得人员就是你们一家了和其他叔叔姑姑没有关系的,如果再有问题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去寻求帮助回答补充:一般来说拆迁的话只涉及到该处房屋内居住的人,也就是说户口在这处房产的人还有一点就是要真正住在这,因为很多情况是属于空挂户口的那个拆迁办也是不认得,你家的情况可能光靠文字没法表达清楚,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去咨询一下
关于财产分割和继承的问题:一,遗产留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自书具有法律效力),这个和拆迁不冲突,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配偶(只要有婚姻登记证,不管几婚)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分不同情况处理:二,如果选择经济补偿的,就大家均分补偿款,如果不是货币形式的补偿(以房换房)的话,可以大家协商来解决:1,如果大家都要这个拆迁房的产权的,那大家等额出差价购买下来再处置就可以了。2,如果有一方或者两方要放弃拆迁房的所有权,那可以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以货币的形式补偿给不要房产的一方或者两方就可以了。3,如果大家都不主张拆迁房屋的产权,那可以房产换下来后,出售再均分就可以了。
一,分户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亲自办理: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单独的房屋产权的,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分户(不需要对方同意): 1、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同址分户手续。二,当事人有单独的产权,符合当地分户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同址分户,具体条件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需要对方同意):(一)前提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分户相关的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6、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分户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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