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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新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件的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办理婚姻登记时可放宽对户口簿的要求...
1、领结婚证必须要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2、如果缺失结婚证一方没户口本,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本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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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国的《》规定了,有和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那么没有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二是到部门开具户籍证明。根据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补办户口的,应由户主持本户所有,成年人签字认可的申请书,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发。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正常立案的。一般来说,到立案需要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起诉状就可以。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等。因此,离婚是否需要户口本,还要根据是哪种方式来确定。
民政部新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件的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办理婚姻登记时可放宽对户口簿的要求。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提交簿,但很多当事人难以提供户口簿,对此,《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没有本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没有户口本必须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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