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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指要延长刑事羁押的长期刑事拘留吗

2021-10-20
1、针对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期限是公安机关要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的总和。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天内,申请人民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逃跑犯罪.多次犯罪.集体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许可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3、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侦查的案件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3天。不需要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嫌疑犯。需要继续调查的,满足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等待审查或监视居住。4、《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批。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第二项规定,对于逃跑犯罪,多次犯罪。合作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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