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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网站2015年3月30号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从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目前,对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征收有三种方式:第一,凡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其扣除项目的金额将包括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按发票所载金额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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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的扣除项目包括:(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三)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收;(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税率为40%。增值金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税率为5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每级增值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包括该比例。
土地增值税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税率为3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00%税率为4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的项目金额为200%税率为5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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