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⒈盈余公积是利润分配的结果,在会计期末,公司都要按照规定对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其中有一项就是按照规定计提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中有三项:法定...
“法定盈余公积与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是两者的用途不同”这句话不对。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增资扩股时,注意增资比例不宜过高,否则会影响公司账面业绩,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由于增资未分配利润应扣除增资时间点的折旧和应纳税额,增资比例过高将涉及大量折旧和税收调整。验资不合格的,需要重新调整增资扩股计划,影响增资流程,进而影响公司发展。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第三步,计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骤以同样的基数计提公益金。第四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第五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⒈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⒉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