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注明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生活……。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
当事人已就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至二审法院,故只能选由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确定一审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维持原裁定,则一审法院可作出准许原告撤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写出申诉的理由:如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有失公平,证据不充分,轻罪重判,有免除或减轻的情节,有立功的表现,法院有意偏但被告方,有公报私仇的行为等。根据法律条款提出正当申诉,维护自身权利。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保证人不服上诉状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8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