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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
1.你可以持身份证、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个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也可以办结婚证的。 2.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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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当事人未婚的,户口不能进行夫妻投投靠迁移; 2、领取结婚证:必须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符合要求的户籍证明)、符合要求的照片; 3、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户口本丢失的结婚登记时,如果不能出具户口本,可出具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登记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都可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具户口本、身份证。
可以,《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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