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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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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据此,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是依据合同获得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范围也依据出版合同的约定。
排版、编辑审稿、校对稿件这些工作都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只要不是内容上的修改,其他的,比如修改错别字、标点符号等,这些是不用通知你的,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免费出版,从稿件编排,怎么设计封面、怎么设计版式,书名应该怎么取,这些都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而不仅仅是按照某个人的或者作者的意愿来弄。三个月的时间,对于一本不考虑市场的书来说,足够出版了。但免费出书,出版社要去卖书,要赚钱,就要花心思和时间。三个月可能不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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