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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两个公司,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到征税点,一个没到?

2022-07-26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 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 第二条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所述 第一项指工资、薪金所得, 第二项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第三项指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合并纳税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同一项目两处收入要合计,且只能减除一次费用扣除标准。 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规定,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5、国税发〔2006〕162号文件 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规定,自然人纳税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取得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其他情形,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填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申报期限为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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