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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自愿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当事人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生纠纷或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
下列情况可要求离婚后再次分割财产: 1、约定财产分割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2、约定财产分割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出售、损坏、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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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对方可以多分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但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因此,妇女、抚养子女的一方和婚姻无过错方可能会有更多的财产。
一、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成立赠与合同,房子所有权归孩子所有。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根据生活经验不难看出,父母具有将房子赠与孩子的意思,从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和代为申请登记的默示的积极行为中,同样可以推断出行为人具有代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虽然父母并没有与孩子签订赠与合同,但是从父母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来看,应当认定成立赠与合同关系。 一般来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因此,父母赠与孩子房产,属于纯获利益,无需追认,即可生效。无行为能力人也不能单独为民事活动,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父母既是赠与人,又是受赠人的代理人,这涉及到法定代理人“自己代理”的效力问题,在此情况下,若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显然不利于维护无行为能力人的利益。 二、真强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律师点评:在离婚时侯,父母无权分割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可以处置房产。如果父母想把房子变更在自己名下,等于是要把房子回赠给自己。这是在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因而是不可以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 三、真强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律师评:在现实生活中,父母赠与孩子财产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根据以上分析,如果夫妻离婚,是不能分割孩子的名下的房产的
原则上,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夫妻财产关系与双方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这种财产关系只能因结婚、配偶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1、适用情形,适用于婚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情形:(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出售、损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对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请求权人,一般认为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权人仅限于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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