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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未办理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开发...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导致买方未能约定的日期或规定的日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未按时提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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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房产证不能按时办理的情况可以说是相当普遍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本条明确规定了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房产证无法办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开发商的销售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防止开发商恶意拖延办理许可证的时间。
以下是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答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一、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在规定(交房后60天)或约定期限内将办理产权证需由开发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备齐提交房产部门备案(一般以初始产权登记,俗称大产权证,为标志),至于申办分户登记是购房人的义务,开发商只是提供必要协助而并不是要代办房本,所以晚办下个人房产证要看是否是由于开发商原因,并不一定构成违约。 二、如构成违约,可起诉要求其履行将办理产权证需由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备齐提交房产部门备案的义务,并按延迟时间计算违约金(按银行逾期贷款利息计算)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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