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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公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纯粹型控股公司 它不直接从事股权,而对其他公司或企业实行控制。 二、混合型控股公司 它主要通过股份持有控制...
国有控股公司是国家授权对一部分国有资产具体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举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的特殊企业法人。国有控股公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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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也算是属于国企,但是算是一种不完全由国家所有的企业,按照所占有股权的份额部份为国有并且股权要大于50%以上(不包含50%),与拥有全部资产的国企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在国有控股公司增资扩股: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1、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等。 2、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4、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批准,向登记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5、所有股东如果要想收购非国有的股权,需要按照法定是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由股东表决同意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报批手续的办理程序来完成收购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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