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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有破坏婚姻家庭罪。有重婚罪、破坏军婚罪重婚罪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说的“结婚”不仅指去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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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章结婚登记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法律规定结婚的条件有: 1、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法定年龄以户口薄、身份证为准; 2、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必须提供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去男女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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