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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将如下:(一)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第三节盗窃罪 第十七条量刑基准的确定 [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基准〕 因生活困难所迫,盗窃少量财物或盗窃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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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如下:1、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产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数额较大;2、多次盗窃,即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3、入户盗窃,即非法进入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4、携带凶器盗窃,即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犯罪;扒窃,即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如果犯罪嫌疑人因未实施犯罪行为而不被起诉,则不会有犯罪记录。但是,如果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会有本应的案件记录。
1、《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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