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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负责人(村主任等)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接收当事人户口的原因,再根据对方的提示完善; 2、如果是资料不完善...
对于大学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超期未办理落户,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持《户口迁移证》、就读院校开具的《报到证》或《派遣证》到迁入地的人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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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法律意见】当事人应先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不给予落户的原因,如果是属于户口迁移证过期或者遗失而不能办理落户(没有接收的)的,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是的。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持有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并填写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自愿离婚,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当当场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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