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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国有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无偿取得划拨国有土地的用地单位已经撤销、迁移或破产、解散的;(二)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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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或者更改登记手续:(一)因土地被征用、调整引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的;(二)以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六)集体土地所有者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方式与他人兴办企业的;(七)依法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拆迁等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八)因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引起土地使用权变更的;(九)因判决、裁定、调解而引起土地权利转移的;(十)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十一)土地使用者或者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十二)其他依法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离婚协议只要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但也不能违反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如限制人身权、生育权或婚姻自由权等。 但在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支付另一方赔偿或者一方净身出户。这时候就不需要符合法定情况了。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的协议,还是会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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