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试等考试的机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相关的民办学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对于捐资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事业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0人已浏览
860人已浏览
741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