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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2022-02-03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四)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前款赔偿金的标准,第(一)、(二)、(三)项按照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第(四)项按照劳动者应得经济补偿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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