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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农村土地经营管理现状: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正式在政策上启动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承包责任制将我国土地经营模式带进了一个新的发展时...
回答我想问一下农村土地真实现状是怎样的?qot;农村土地真实现状是怎样的我想问一下农村土地真实现状是怎样的?qot;的答案如下:城市发展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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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区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后,这二者的区别更加容易理解。土地承包权是农民个体作为一定社区范围内集体成员一份子而对该社区范围内某一块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它是农民个体“成员权”的一种体现,是物权,是财产权。土地经营权是由承包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民事权利,其表现更多地是一种预期收益。以土地承包权作抵押进行贷款,可能使农民永久失地,而以土地经营权作抵押进行贷款,农民可能失去的只是在土地上耕作及收益。因此,为了尽量降低农民永久失地的风险,目前抵押物应是土地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或承包经营权。 对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的关注点是能不能以及值不值得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银行更多地从放贷风险和抵押物处置机制来考虑操作的可行性。表面看,有土地经营权做抵押物,要比没有抵押物的放贷风险低得多。但是,不容易变现的抵押物,对银行反而是一种负担。政府的着眼点是农民、银行二者是否可以“双赢”,以及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影响。
城市发展俨然面临瓶颈,农村市场正步步打开。土地流转是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由于正处于发育期,因而当前土地流转无论从流转规模、流转结构和流转质量上看,都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1、流转规模不大 土地流转规模的大小,反映出农业规模经营的程度。 2、流转结构不优 在土地流转中,农户“一对一”零散流转的情况占比很大,即一个农户的土地流转给另一个农户,此种情况下往往都是一种被动的“甩包袱”的处理,见不到什么效益。而农户“多对一”的土地流转是规模流转,即多个农户甚至整组、整村农户的土地流转给一个农业企业或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提高产量或等级,既可节约成本,延长产业链,又能获取更大收益。目前,规模流转占比不高,导致土地流转的效益未能很好的突显。 3、流转质量不高 有不少农户由于缺乏法律意识,私自流转土地现象十分普遍,流转土地全凭一句话或一张纸,致使镇、村对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难掌握,由此产生诸多矛盾纠纷。
可以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章流转当事人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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