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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债权担保风险的方法:注意担保是否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置的财产;注意担保是否可以用于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否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那可是大案子。)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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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那可是大案子。)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主体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和实际履行能力。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合同风险往往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根本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和履行能力,即皮包公司利用卖方的轻信欺骗卖方的货物。
【债权担保】债权设定担保减少风险债权设定担保,就会减少风险。案例:甲公司需要一笔银行贷款,但因企业经营状况不好,银行不愿为其贷款,甲找到乙,乙答应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并答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要求甲公司用其厂房、机器设备为其担保提供担保,甲公司答应了乙公司的要求,于是在银行获得贷款,但还款期满时,甲公司没有还款,银行向连带担保人乙公司要求还款,乙只好还银行贷款。后向甲公司追偿,此时甲已向法院申请破产,乙公司立即向法院提出,自己是乙的债权人,并出示了担保合同,而法院只将其列入一般债权人,同其他债权人一起申请破产债权,乙就此提出异议。评析:乙是否是一般债权人答案是否定的。此案中乙的债权,是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就甲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即具有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不应同其他一般债权人一起分配。通过此案我们可以看到提供担保的危险性,但只要我们注重法律细节,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也为自己的债权设定担保,就会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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