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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关于独生子女证明书怎么写的回答,我单位教职工同志,性别,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结婚...
独生子女证明是在当地镇计生办办理,由家长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到村委会开证明,再到镇计生办盖章就可以了。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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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明一般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双方所生子女的身份信息和子女与夫妻关系的表述。例如:某男与某女于某年某月日登记结婚,在某年某月日生一子或一女,姓名为某某,此后二人未再生育,也未抱养子女,某某为其独生子女。尽量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独生子女证在当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到村委会办理,然后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继续享受奖励。
如果计生办的记录上没有相左的证据,直接用单位证明,社区证明,异地计生证明,或者是独生子女证就可以证明。如果有可能就要进入调查阶段了。如果你问的是独生子女的判定依据,那就是没有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同时也没有一起长大一起生活超过N年的姻亲兄弟姐们。打个比方就是,家有儿女的电视中,如果小雨不存在(前提),刘星和小雪虽然是异父异母,但在严格定义下,两人都不属于独生子女。
1、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4、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给《光荣证》; (2)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光荣证》,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①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 ②申请人已经再生育子女的; ③申请人违法生育子女的; ④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 ⑤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⑥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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