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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可以进行抵消,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
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可以进行抵消,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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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是可以抵销的。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种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类支付。如果双方相互负债的目标种类不同,允许抵消,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就难以实现。用于抵销的通常是同一种货币或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质量不同,质量高的人和质量差的人抵消,对被抵消的人不利,必须允许。如果一方或双方的债权目标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特别是在用类别物债权抵消特定物债权时,不允许。3、双方债务必须到期偿还期。抵押具有相互偿还的作用,双方债务已经到期,必须开始抵押,债务未到偿还期,债权人不能要求履行,不能用自己的债权作为抵押。否则,债务人将在期限前偿还。如果偿还期限的利益是为债务人设置的,原则上债务人必须提前偿还。此时,债务人主张用自己未偿还期限的债务抵消对方当事人已偿还期限的债务,放弃期限的利益,必须允许抵消。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可抵消的债务。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以下性质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和赔偿金、养老金、抚养费等与人身分离不开的债务。(b)法律规定不可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故意侵害行为发生的债务,如果允许抵消这个债务的话,约定有违反公序的良俗的第三者支付的债务。(c)当事人特别承诺不得抵消的。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我国破产立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债权申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金额、是否有财产担保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有抵销权资格的债权人可以在抵销权范围内免除债权申报。
当事人的债务可以抵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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