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未婚怀孕,打掉小孩后起诉男方,一般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叫做精神赔偿。但也不会太多。毕竟双方是自愿的。
如果女方确实是怀孕的,女方向男方索要赔偿是属于一般民事行为,以怀孕为借口向男方索要财物的,一般不构成诈骗,如果数额较大的,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结婚和生活时间较短的,适当地退一部分彩礼是应得到支持的。但现在情形是你已经有身孕了,除非你们协议离婚,且解决好即将出生的子女和财产问题,否则男方在你怀孕期间和孩子出生后一年内是无权起诉要求离婚的,除非你起诉或者同意离婚。 至于男方索赔6万元,不知有何依据或者说法,若无,则应是解决你向男方要求支付相关的子女出生费用、抚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问题了。 建议,先行解决是否离婚问题,其次解决小孩是否生养问题,最后解决财产问题。 2007-9-2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2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576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