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未按期申报,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实务过程中,破产财产分配往往不止一次,但是第一次分配多为大额分配,如债权人在第一次分配后申报债权...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但是如果此前已经进行过分配的,则不能再进行补充分配。 在我国将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申报时间限制的规定如下: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至少30天。即要有30天以上的时间,但最多三个月。就可以这样公告;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债权人必须来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即法院公告登记的时间期限只要超过30天,就算合法有效。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2、我国新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