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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电话查询:电话咨询:028-8640769监督投诉:028-86407063。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办理期限:申请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期限为20个自然日;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成都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3个工作日后签发。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内地居民因赴港澳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一)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二)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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