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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股东对公司的业务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以公司的资产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所以才叫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由股东出资和企业经营期间的取得的资产构成,那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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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在个案中,要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需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亦不例外。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公司债务,股东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应以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照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到位,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损失资金不债的股东没有义务清偿。 如果股东之前没有缴满出资比例,则必须按要求将未出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后也不必承担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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