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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国有企业吸收本企业职工入股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本企业职工持股会或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公司的投资主体...
你们可以采取投诉、申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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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两个:2008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2003年5月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过户国务院国资委和其他中央部委颁布的规章和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一般称3号令),以及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般称306号文),还有很多其他文件,可以参考国资委网站的这个链接(国资监管_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各省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这个就更多了,一般都是各地在国家法规和中央部委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作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像我们这种省属国有企业,其实主要参考的就是省国资委的各种规定,比如这个链接(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企业改制公告规定法律依据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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