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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
申请 XX派出所: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因XXX(原因如购房,投亲等)为方便生活和工作,恳请将本人(其余需迁移人员)迁至XXX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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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然后带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女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父母对子女的初始权利义务,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一样的。婚生与私生的权利义务也是一样的。户口在哪一方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只是分工不同。个别对待孩子不好,会影响孩子正常健康成长的父亲或母亲,才会被剥夺作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供参考。
规定是,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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