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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希望能够帮到你。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损坏了电力设备,从而影响或破坏了电力设备的正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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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包括用来发电、供电的公共设备,如电厂、变压器、输电设备等。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毁坏、拆卸、割断等等。行为人实施上述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必须是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可能引起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才能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刑法对于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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