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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后,都有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另外,《婚姻法》第25条也规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按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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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罚款,是行政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四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未婚生子第一胎罚款。我国目前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如果公民生育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民法典》没有规定未婚子女是否应当罚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非婚子女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还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再生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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