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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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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于异地离婚向有关法院应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夫妻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4、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带结婚证、证明被告一方在该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通过离婚诉讼判决或者调解离婚。
问:异地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答:协议离婚到任何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均可,带上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即可;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只能诉讼离婚,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递交离婚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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