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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商标申...
当被注册商标进入初步审批公告时,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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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63个中国知名商标在墨西哥被抢先申请注册 深圳市知名品牌“KONKA”(康佳)、“神舟”、“999”、“飞亚达”、“金立”等商标都曾有被抢注 去年,我市全年商标申请量同比增长31.4%,共计243件,占全国申请量11.3%,占广东省申请量48.3%,位居全国各城市首位
在经济生活中,许多企业忽视了商标的申请和维护,导致商标被他人注册。当商标被他人注册时,企业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申请注册不同或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商标。申请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申请人与他人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知道他人商标存在的情况。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注册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注意事项如下: 1、内地企业要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对已经在内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正确市场评估。 2、对于业务上非重点国家和地区同样应该予以重视,提高对市场前景的预先判断能力。 应当考虑对重点国家和地区进行商标监视,一旦发现抢注就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3、企业还应该注意对商标使用证据的保留和存档,以便发生纠纷时方便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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